苏州博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高企申报
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

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

评价标准/公告条件:

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(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、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),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

(一) 近三年内获得过guojiaji、省级科技奖励。

(二)获得高新技术企业、guojiaji技术创新示范企业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(均为有效期内)。

(三)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。

(四)近三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(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)500万元以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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